会议费不是“筐” 不是什么都能装

发布者:谢卓力发布时间:2020-05-29浏览次数:387

案例背景

审计组对A单位审计时发现:过去的一年,召开了32期新入职人员培训班、20期业务骨干培训,报销会议费用××万元。会议费用金额不大,每笔报销资料齐全,且该单位超过5000元均需经上级审批,即程序管理比较规范。在沟通时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底气十足,声称每笔费用都是真实的,若不相信审计组可以去定点酒店核对。

疑点初现

查阅报销资料后,审计组初步判断存在以下三点异常:

1、会议签到表存在签名风格类似、笔迹相近的现象。

2、所有的费用报销收款人均为同一人,该单位有近10名人员负责培训业务,不可能每次会议都由同一人参与并支付所有费用。

3、业务培训会议地点均在同一酒店,酒店均未提供住宿清单,所有住宿表均为单位自制清单打印。

查证思路

同一人长期在同一酒店联系培训业务,可能存在与酒店串通的风险。打电话沟通不如实地考察,审计组来到酒店,要求其提供该单位培训及会议期间的人员住宿登记信息。客户经理表示酒店仅承办会议,住宿都是由会议单位自行安排,不再另行登记入住人员信息。访谈期间恰逢同业单位在办理会议登记入住,审计人员观察到酒店前台逐一登记入住人身份信息,询问前台工作人员确定所有入住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,即客户经理所言“由会议单位自己安排,不另行登记入住人员信息”不属实。

1、审签名

对比新入职人员培训班会议签到表发现:部分人员姓名一致、签名风格一致,并且个别人员反复参加培训班,显然不符合常理。

3、审台历

与酒店客户经理沟通交流时,审计人员观察到客户经理桌上台历的备注记录里,多笔被审计单位召开会议的时间,被标注为其他同业单位的会议。质疑时客户经理支支吾吾,无法自圆其说。

4、审会议室

审计组筛选出参加会议或培训人数最多的签到表,并到召开会议的现场观察,发现会场最大容量为280人,但数笔报销材料显示参会人数为500余人,显然涉嫌虚报培训或会议人数。

基于以上不可能或不合常理的事项,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再也无法自圆其说,只能向审计组如实反映费用去向。

案例启示

近年来,各级党政机关针对“会议费”的管理和使用出台了一系列具体规定,使会议费的支出和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,但仍有一些单位与宾馆、酒店等服务行业串通一气,在“会议费”上做文章。

一是借会议费名义冲招待费。对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标准国家有明确的限额规定,由于受此限额的约束,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将超出限额支出的业务招待费以开具“会议费”发票的形式在财务列支。

二是借会议费冲公款旅游费。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办会形式公款旅游,会议期间,组织人员外出旅游,会议开一天、半天,旅游则安排更长时间,旅游费用全部以“会议费”形式体现。

三是借会议费冲礼品、纪念品支出。为逃避财务监督,有的行政事业单位把不能报销或不好报销的各类礼品支出,由宾馆、酒店等通过换开发票的形式,摇身一变,转为“会议费”报销列支。有的单位在办会期间,购置各种各样的礼品、纪念品赠送与会人员,发放的礼品、纪念品支出自然而然地混入“会议费”支出,而且所占比重有逐步提高的趋势。

四是借会议费冲奖金、补贴。有的行政事业单位采取虚列“会议费”的形式套取现金,违反规定为本单位人员发放奖金补贴。

上述现象不仅违反了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,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,而且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,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。因此,必须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,增强预算执行力度,凡是超出预算的会议费一律不予报销。

要增强经费开支透明度,切实健全完善有关制度规定。会议主办或承办单位应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到本单位财务部门报账。报账时,应提供会议审批文件、会议通知、会议报到名册、费用发票等资料。财务部门应认真把关,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项目,超标准或扩大范围开支的不予报销。要强化监督检查,严肃查处违规行为。党员领导干部也要增强财经纪律意识,切莫在会议费上打主意,莫把会议费当成一个筐,什么费用都往里面装,使会议费真正用于会议。

(摘自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审计室)